一、企业资质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丙级资质)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乙级资质)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二、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专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或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或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
三、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1.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请表》原件
8.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7. 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文本扫描件
0. 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正明扫描件
3. 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正明、任职文件、毕业正书、职称正书等扫描件,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扫描件
8. 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正明扫描件、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盖张的注册变更表或初始注册表扫描件
6.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注册、非注册)与企业依法签订的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张、生效日期)、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或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扫描件
7. 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扫描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扫描件
9.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正明、职称证书、毕业正书等扫描件,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扫描件
2. 加盖企业工章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文件目录;若已通过相应质量、安全体系认证的,只需提供相关认证体系扫描件
3 :网上填写申报材料,窗口递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请表》。
电话↑:组织专家审查-----批前公示-- (复议)--批后公告------领取资质;